昆明南屏步行街正义路43号苹果手机专卖店,冒充授权店欺骗消费者
案例分享:近日,家住昆明的马女士因为手机屏幕损坏需要更换,被南屏步行街正义路43号苹果体验店诱导消费了2007元,更换的却是旧屏幕,因为没有官方维修记录,苹果官方平台已经对她的手机不提供质保服务,该手机维修部门却拒不承认以次充好,这让马女士非常的生气。
接下来该手机维修店的诱导消费就开始了,马女士返回店里后看到自己的手机还没有安装好,工作人员告知马女士的手机电池已经鼓包容易爆炸,需要及时更换,出于安全担忧马女士以400元的价格更换了电池。手机在更换电池期间工作人员又打起了马女士老公手机的主意,帮她老公检查了手机之后告知电池寿命已到,马女士的老公没有同意更换。马女士的手机好了之后准备付款的时候店员告知马女士可以预付400元的电池费用,四个月有效期内马女士老公的手机可以过来更换电池,同时告知马女士今天的所有消费可以不用付费,还可以送很多的礼品。有这样的好事马女士就让他们介绍了一下,介绍之前工作人员查看了马女士的芝麻信用分,通过之后工作人员拿出纸笔向马女士详细的介绍起来:如果今天再付400元的电池费用,就可以成为苹果连锁店的会员,所有连锁店都可以使用,接下来的6个法定节假日都可以到连锁店领取价值200元的苹果产品,同时还赠送600元左右的无线充电和价值398元的手机膜,并送300元手机壳,所有赠品价值大概2500元,只要保证马女士能支付宝账户内每天保障不低于5元钱,并持续1年即可,无需任何的消费。马女士当时感觉挺划算的,见马女士动心,对方工作人员马上帮马女士拿赠品,非常的殷勤,马女士就答应了,见马女士答应了销售人员孙某又告知这样的话会产生一定的利息,如果一次性支付的话更划算些,孙某的说法让马女士感觉到很不舒服,感觉被她们一步一步带着走,但是看到周围销售的状态马女士只能硬着头皮现场一次性支付了费用,就这样前后共计花费2007元,本来只是来更换一个屏幕,却花了这么多钱,这任谁心里都会不舒服。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晚上回到家手机电池非常不耐用,一晚上手机电量就减少了80%,这还是在马女士没有看手机的情况下,她赶紧联系了昨天的销售人员,对方让她再到店里看看,到了店里工作人员告知电池已经从其它地方调了,几个小时之后电池换好了,马女士检查了一下没有问题就走了,但是这时她已经隐约怀疑这家店的正规性和配件的真假。第二天马女士的手机又出现了无故关机的问题,并且发现第一天赠送的产品并非苹果原厂产品,于是马女士就咨询了正规的苹果体验店,被告知她的手机在官网查不到任何的维修信息,并告知正义路苹果手机店不是苹果官方授权店,他们不可能有正规的配件。带着疑问马女士质问了正义路苹果手机店,店员告知没有在官网查到记录是因为他们没有写码,由于写码的时间过长他们才没有写,并保证这次再更换电池他们就会写码,并保证在官网能查到,当马女士过来拿手机的时候又被告知马女士的手机是美版的无法写码,因为看到手机已经正常了马女士也就没和他们过于争论就离开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伤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它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反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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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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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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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等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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