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岳女士花116300元购买了一块劳力士手表。不料,如此名贵的商品,刚戴了没几天就直接“停工”。送去检修一个月后,手表修好了,可岳女士提出要看维修单,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而且还说她在无理取闹。
岳女士带着记者一起找到表行。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岳女士这块手表的表面有磕碰伤,可能是震动导致表里面齿轮卡停。不过这个解释岳女士不接受,她表示自己买表就是佩戴的,不是回家供着的,说话间,用手表往桌子上磕了几下,不过并没有出现卡停的情况。
对此,岳女士表示自己可以出维修费,但现在对方并没有告知让她出维修费,就把手表修好拿回来了。她怀疑是手表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经过一番协商,表行表示会将此事反映给上海总部,看看能不能出示一个维修报告。而岳女士也将此事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
其实这件事看下来,能够理解岳女士的心情,毕竟花十几万买块表,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只能想想,虽然岳女士可能不差钱,但一码归一码,这么贵的表一周就出问题了,总要有一个解释。就算是100块钱的东西,一周就坏了也应该有个说法。
当然,必须要承认,手表是机械的东西,也不能排除磕碰后产生问题,这个问题不该店家说,也不该消费者说,还是需要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鉴定来做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导致的,那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
一般来讲,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